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依据辽银罚决字〔2025〕12-13号,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被央行辽宁分行给予警告,并罚款116万元。
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数据安全相关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王某禄作为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