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据“清廉赣州”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四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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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花园及游客服务中心标段(二期)违法转包案
2023年5月,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调查中发现,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荷花园及游客服务中心标段(二期)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均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经核查,该项目中标公司现场施工管理组成人员与该项目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载明的现场管理人员不一致,现场施工管理组成人员不是该项目中标公司员工,属违法转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2023年7月31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中标公司江西康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施工合同价款0.5%的罚款5.08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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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晟泰山庄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违法转包案
2024年5月,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调查中发现,石城县晟泰山庄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到场履职。该项目中标通知书约定的“五大员”既未到现场履职,也未进行实名制打卡,并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及提供相应证明。经核查,属违法转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2024年7月18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中标单位江西超友建设有限公司处4.07万元罚款,对该公司负责人处0.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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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3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违法转包案
2024年6月,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调查中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包的石城县2023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没有按规定进行实名制打卡等行为。经核查,属违法转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2024年8月27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中标公司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8.08万元罚款,对该公司负责人处0.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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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匹克球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违法转包案
2024年11月,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犹县匹克球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涉嫌转包行为进行了核实调查。经核查,施工中标单位福建隆齐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参与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均为项目中标通知书规定以外且非中标公司人员,属违法转包行为。2024年12月30日,上犹县城管局对福建隆齐盛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7.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并记录信用中国;对福建隆齐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作出罚款0.3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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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松鹤森林公园工程项目违法转包案
2023年11月,上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犹县松鹤森林公园工程项目涉嫌转包行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查,项目施工方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到岗履职,参与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均为项目中标通知书规定以外且非中标公司人员,属违法转包行为。2024年5月30日,上犹县城管局对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32.0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记录信用中国。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来源:赣州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