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吴佳怡 通讯员 房轩中
这两年,人们对于自家小区的公共收益账户上的余额越来越关心了。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发布《杭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了这份《指引》,未来各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将更透明,更规范,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将被有效维护和保障。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指引》共有20条,内容涵盖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的全过程,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基本概念、管理原则、管理主体以及专户开设、使用审批、记账和审计、信息公开、资料移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指引》指出,住宅小区应当明确公共收益管理人——处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的小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人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人为公共收益管理人;已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为公共收益管理人;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为公共收益管理人。未明确公共收益管理人的,由居民委员会代为管理。
《指引》明确,商品房销售前,建设单位应当就归集、使用、管理所在小区公共收益制定相关条款,并写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首次成立业主大会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牵头就归集、使用、管理小区公共收益制定相关条款,并写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在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时,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结合实际,对归集、使用、管理公共收益相关条款提出补充、完善的建议。
此外,《指引》还明确了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管理公共收益,资金进出要经过专户,规范开展记账,按要求落实审计,并将收支项目、发生时间、发生金额等相关信息每月10日前录入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公开接受业主的查询、监督。在线上公开基础上,公共收益管理人应当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栏、楼道口(电梯厅)、物业服务中心等的固定位置向业主公开公共收益收支、结余等信息线下公开时间每次不得少于十五日。
《指引》的推出,将帮助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等公共收益管理人不断提升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使用的透明度,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杭州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业主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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