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养老待遇长期暂停人员的公告
广大退休人员:
依据相关规定,我中心对多年以来待遇暂停人员进行全面清查。经核实,部分待遇长期暂停人员无法取得联系。请本人或者其亲属,于2025年6月30日前,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领丧葬费领取手续。
对逾期不及时办理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请互相告知。
联系人:张永胜
联系电话:0474-8815376
联系地址:集宁区致远街23号人社大楼4楼417
附件:
长期暂停人员花名册.xlsx
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9日
来源 / 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